企业信用修复如何根源性的消除汇法网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意味着公司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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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避抵押动产如何根源性的消除汇法网动产抵押的风险如何根源性的消除汇法网动产抵押,农村金融机构要全面做好贷款综合分析,做实贷前调查、缩短抵押期限、合理确定抵押率、做足贷后检查
抵押融资是目前金融机构常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办理抵押时往往签订的是二年以上的融资合同,可以简化操作手续,很受广大客户的欢迎。而农村金融机构以服务“三农”为主,其大多数客户都是中小企业甚至是微型企业,这些企业常常以设备或库存为抵押办理融资,但双证齐全的厂房却并不多见。因此探讨动产抵押特别是设备抵押的法律风险防范案例对实际经营管理具有现实的意义。
典型案例
XX农信联社在对XX农信社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时发现,该农信社向某企业发放的设备抵押贷款,其部分设备已转移或出售。审计发现后,及时要求该社采取了补救措施,及时防范了资产损失的风险。
(一)审计的经过及处理结果
审计人员在翻阅企业信贷档案时发现,该企业的报表数据中固定资产的原值和该企业抵押的设备评估价相差不多,这就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怀疑。审计人员进一步查看档案中企业提供购买设备的入账凭证(即增值税发票)发现,时隔两年同一型号的一套设备,但价格是完全相同的,提供的部分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也不是很清晰。询问信贷人员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信贷人员称在办理设备抵押时,仅由企业提供了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当即,审计人员走访抵押登记部门进行查证,并上门对抵押在册的实物进行逐一核实。发现确实存在抵押设备数量与抵押登记合同中不符的问题。随即,建议该农信社收回该笔贷款,并注销该抵押登记。
(二)审计的经验启示
1.注重企业财务报表和非财务信息的分析。例如上述案例中,信贷人员通过对照企业设备的评估价分析报表数据应该不难发现疑点。其次还可以通过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等数据可以初步了解企业设备的新旧程度。
2.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要求,信贷人员应坚持尽职调查。就抵押设备而言,笔者认为尽职调查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如何根源性的消除汇法网动产抵押:第一是抵押物的产权问题;第二是抵押物数量与质量的核对。
3.坚持双人实地调查制度。现在有些信贷人员都是单人上门核对或甚至不核对,仅要求企业提供原始的入账凭证,很难掌握企业机器设备的新旧程度及是否易变现等方面情况,这就很容易出现漏洞和风险。
4.加强对企业抵押设备的贷后管理。信贷人员及时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资料,并深入分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或按旬上门了解企业的生产动态,查看抵押物是否存在,抵押人有没有出现转移抵押物的现象。
动产抵押的探讨
动产抵押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动产抵押的范围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资金融通产生了巨大的需求,企业的资产除有限的厂房和土地外,绝大部分为机器设备等动产,单一的不动产担保融资已无法满足这种需求,企业要求以其机器设备担保融资的呼声日渐高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因土地、宅基地等有权抵押物品尚处于试点阶段,动产抵押成了银行和企业双方均能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
为确保债权人利益,在动产抵押时要确保合规合法操作,并要努力避免以下几项风险:
一是要避免重复抵押。《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仅要求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中记载相关抵押物的内容,并没有对抵押财科的具体型号、产地等细节性的东西纳入登记范围。如果抵押人恶意提供错误或不真实的数据,会对动产的抵押产生误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只是起到了证明或者说是公证的作用,没有像不动产一样真正起到防止重复抵押的效果,对抵押人也没有作出强制性的抵押物不得转让或转移的规定。因此,在办理动产抵押前,信贷人员应详细审核每一个细节,如发票原件核对等,并到工商部门进行查询。
二是要避免归属不确定的动产抵押。担保法第37中规定所有权不明的财产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不得抵押。在办理动产抵押时,抵押物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争议可以说是抵押效力的关键所在。但事实上仅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抵押登记手续,没有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示或明示,也仅有抵押人、抵押权人及登记部门知道有抵押事实的存在。在办理抵押前,信贷人员对企业的经营行为必须要有详尽的了解,特别是企业主的信誉度,对外负债情况、主要负债的形式等必须进行详细调查。
三是动产变卖、租赁的风险。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并未丧失,仍有让与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并非是无权处分行为。如果第三人信赖抵押人的占有外观而与其进行交易,而动产抵押权以登记为公示公信方法,因此第三人与抵押人进行所有权转移交易时,并无查阅动产抵押登记的义务。第三人没有查阅动产抵押登记,并不构成其过错。
同时,抵押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用益权。抵押人将抵押物出租时,在同一标的物就存在抵押权与租赁权的竞合。抵押权注重的是抵押物的交换价值,而租赁权注重的是抵押物的使用价值,所以两者为相容之权,可以并存于同一抵押物之上。动产抵押设定的事实并不影响成立在后的租赁合同效力。
动产处理时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旦债务期届满,借款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就会涉及动产的处理问题。暂且撇开其如何根源性的消除汇法网动产抵押他因素不管,就债权人已取得动产的处置权为例,笔者认为还存在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在现在市场经济,技术日新月异,每种物品的代替品层出不穷。机器设备更新换代和行业的总体趋势,引起设备的价格波动较大。二是如果机器设备与厂房为整体处理还比较容易,如果只是机器设备在市场上变现就比较难,购买人在支付设备费用之余,还需要支付拆装费及运费,购买人会认为得不偿失。这些因素对银行来说都是不利的。
为规避抵押动产上述的几个风险,笔者提出如下几个措施:
综合分析,做实贷前调查
对银行而言,贷前调查是必不可少的,是发放贷款的第一道关口。对企业进行基本情况、高级管理层、负债情况、盈利能力、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前景等调查之外,还要对抵押动产的情况做实调查。首先是动产的产权、市场可变现情况,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企业设备的产权情况和设备变现的可能性。其次是抵押物的数量和质量,银行应派人上门核实、核对,查看申请办理抵押物的数量是否与实物相一致,抵押物的折旧情况和新旧程度。再次抵押物有无办理重复抵押,可以向相关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得以确定。
缩短抵押期限,合理确定抵押率
动产折旧较快,生产过程中的磨损也比较大,而且伴随着新设备的不断涌现,会导致企业设备的可变现率往往比较低,应尽量缩短设备抵押的期限。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和设备的规模等方面,适当降低抵押率,将风险降低到最小。与此同时,尽量将厂房、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纳入到抵押的范围内,可以提高处置的机率。
掌握抵押动产,做足贷后检查
贷后检查是贷款发放后的后续跟踪和管理。企业的基本经营状况是不可或缺的检查内容。针对抵押动产也应该有必要进行贷款发放后的跟踪管理。首先是防止抵押动产的被转移。客户经理应定期上门进行检查或跟踪,及时了解抵押动产的最新情况。其次是掌握抵押动产租赁情况。抵押人对已抵押的动产仍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抵押人将动产租赁于第三人也是法律所允许的。作为银行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防范。第一是向租赁人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该动产已抵押的事实,虽然说这本应该是出租人即抵押人的义务,但如果抵押人刻意隐瞒,银行会很被动。第二防范于未然,与抵押人、租赁人协商,采取短期租赁的方式,减少抵押物处置时的风险。(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联社倪利平、方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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